法不净空,觉无性也。

人对事物的态度,基本上可以简单的分三种:确信的、确定不信的和不确定信不信的。

2020.07.11

人对某个事物的态度,基本上可以简单的分三种:确信的、确定不信的和不确定信不信的。

每个人的认知资源有限,接触到的与能接触到的信息也有限,因此「不确定信不信」的态度才是主流。

无论是品牌还是思想,无论是人还是事,从陌生到熟悉,无论是否接受是否被人所认同,贯彻始终,持续在做的,主要都是说服「不确定信不信」的人往「确信的、确定不信」转移这件事。

当你想说服别人的事物,处于对方的认知边界之外时,说服对方的不是事实与数据,而是其他东西。为什么会这样?很简单,因为你说的即使是事实,即使你拿出了可信赖的数据,因为这些都在对方的认知边界之外,对方根本听不懂。

在对方无法将「你所表达的事物」与「自己所确信的事物」直接匹配上时,他只能寻找其他能间接匹配上的「自己所确信的事物」。

例如:

  • 你笃定态度:对方基于愿意相信你而相信你笃定表述的内容
  • 你的背书:对方基于愿意相信为你背书的东西(大集团、大学等权威的组织机构,高级名词、术语等权威理论的代表)而相信你表述的内容

以上事例,可以在人与人争执,演讲以及各种渠道的广告等,涉及「说服他人」的场景中频繁观察到。